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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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事项 | 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局办公室行政审批
| 1、申请表;2、拟作出的许可建议及其情况说明;3、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执法程序是否合法;3、申请人的基本情况;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5、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权限;6、文书是否完备规范;7、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
2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听证事项的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局办公室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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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事项 | 对公民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调查报告;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4、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4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5 | 行政处罚事项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6 | 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7 | 行政强制事项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存储、适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地查封扣押类文书。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法; |
8 | 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9 | 对违法生产、储存、适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案审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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