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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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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申请条件说明:

一、身份条件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原因

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申请范围说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

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信函申请;2、网上申请;3、当面申请;4、传真申请。

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1、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如申请人身份明确、申请内容清楚,在20日内答复。

2、无法在20日内答复的,可以延期20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申请内容明确清楚的,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经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再答复。

申请对象及受理渠道说明:

1.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其受理渠道可参阅《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须下载填写《高新区(新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邮寄至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2325室)。

2.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属机关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选择信函、互联网在线申请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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