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园林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2、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建设及养护。
3、负责辖区林木管护、园林花卉培育、园林绿地附属设施的保护及自建的公园绿化。
(二)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及经费形式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园林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园林局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职人数2人,经人事局同意临时聘用1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园林局预算收入12970.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70.8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园林局支出预算为1297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2851.8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林木管护、园林花卉培育、园林绿地附属设施的保护,新增绿地建设及绿化水电费等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119.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2581.84万元。其中,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支出预算12851.84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园林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末安排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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