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1年第2号
关于公布2021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21年8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180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抽检合格样品178批次(附件1),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2)。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是污染物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新市区友朋街伊清阁饭庄的烤牛肉(自制),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乌鲁木齐七十七万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黄馍馍(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合格餐饮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餐饮产品信息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示)
附件【附件2:不合格餐饮产品信息.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次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