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1年13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13号)
2021年8月2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当事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老二哨子面馆经营的烤羊肉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1年7月5日对当事人经营的烤羊肉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1.5kg,抽样基数2kg。2021年7月2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5ug/kg,实测值8.6u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8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烤羊肉,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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