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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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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1年1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14号)

2021年8月13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查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好来屋干果商行销售的坤达园牌伊犁蓝莓干和悦明果牌伊犁蓝莓干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2021年7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两个不同生产厂家的伊犁蓝莓干进行了抽检检验,2021年8月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其中一种是标称生产企业为揭西县坤达园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日的坤达园牌伊犁蓝莓干,抽样基数8袋,样品数量8袋(408g/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1.苋菜红,标准指标≤0.05g/kg,实测值:0.10g/kg;2.胭脂红,标准指标≤0.05g/kg,实测值:0.14g/kg;3.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标准:≤1,实测值:5(红色素之和)。另外一种是标称生产企业为揭西县同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日的悦明果牌伊犁蓝莓干,抽样基数7袋,样品数量7袋(408g/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苋菜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苋菜红,标准指标≤0.05g/kg,实测值:0.18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8月15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了核查处置。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上述两种伊犁蓝莓干,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提供整改报告。现场检查发现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坤达园牌伊犁蓝莓干和悦明果牌伊犁蓝莓干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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