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
2022年6月13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宋振博主持召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次(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了《高新区(新市区)2022年二、三季度加快第三产业重点行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高新区(新市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高新区(新市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高新区(新市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议题。
会议指出,《高新区(新市区)2022年二、三季度加快第三产业重点行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2022年二、三季度第三产业重点行业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商贸、房地产、文旅等第三产业重点行业发展,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关于成立高新区(新市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高新区(新市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及整改工作责任,对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立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和谐宜居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高新区(新市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我区行政区域内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考核内容及标准,进一步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对发挥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作用,提高我区环境监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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