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现将我委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主体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9楼;
执法区域:高新区(新市区);
负责人:刘卫明;
执法类别:卫生健康;
监督投诉电话:0991-662365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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