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佗中医诊所撤销备案通知书
附件一:双公示联系人表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医政科
| 姓名 | 座机 |
分管领导 | 刘卫明 | 6628629 |
工作人员 | 李长芳 | 6623649 |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医政科
联系人:李长芳 联系电话:6623649
序号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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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备案通知书
新华陀中医诊所:
您于2023年5月30日在我委申请备案的医疗机构《新华陀中医诊所》,备案编号:PDY00085G65010417D2112,执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大厦12层1-12G,设置人员:霍庆泉,主要负责人:徐文。经审核,你机构目前无注册的医务人员,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撤销《新华陀中医诊所》的备案。
请你机构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自撤销备案之日起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并交回《备案凭证》。
特此告知
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
2024年5月7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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