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拨付新疆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公示
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拨付新疆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精神,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向新疆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家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92人次、2.024万元。其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46人次、1.84万元;专项能力考核鉴定46人次、0.184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1月8日,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丽努尔·哈兵
联系电话:0991-3193082
监督举报:王龙
联系电话:0991-3678827
信函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街道河南东路781号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附件: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拨付2025年度第一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汇总表.xlsx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