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5年第2号
关于公布2025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的要求,2025年1-2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经营场所共抽检3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金尧悠客鲜生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及高新区(新市区)迎亚社区蔬菜副食品第一直销点(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新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24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