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疆北上人工智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关于同意新疆北上人工智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新疆北上人工智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增设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工种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进行了受理,经过查阅资料及实地会审评估,认为该机构符合变更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现予以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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