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银川路片区管委会位于高新区(新市区)东南部,地处城乡结合部,管辖总面积为5.43平方公里,东界:河滩路;西界:鲤鱼山南路;南界:新医路;北界:河南东路。聚居着维吾尔、回、蒙等20多个民族。地区人口10万余人。其中,常住人口7.4万人,流动人口2.8万人。辖区党政事业单位6家,大型企业6家,商超2家,学校4所,幼儿园17所,辖区内有住宅区53个,无人管理小区16个,清真寺4个,公交站点41个。管委会下设13个社区。市级重点社区2个(银川路社区、华源社区)。现有社工、协管员201人,民兵367人。党工委辖党组织15个,现有党员1179人。
(一)辖区出租房屋多,地处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居民自建房大量对外出租,撤村建居遗留问题多。(二)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多,弱势群体聚居,辖区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较多。(三)商住小区、无人管理小区多和驻区单位多,人口不断增加,社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四)重点部位、重点人口多,六小场所多,学校幼儿园多,公交站点多,清真寺多(4所)。
1.受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委托,统一领导和管理辖区党务、行政和社会事务工作,促进片区和谐发展;
2.拟订片区发展规划,提出强化“两个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统筹整合辖区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为辖区居民提供民生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综合服务;
4.对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银川路管委会下设5个中心2个科室,为全额拨款单位。
(三)人员编制
单位编制人数9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6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7人。单位实有在职人数16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 17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51人。
第二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支总体情况: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财务决算批复的通知》本年总收入3980.85万元。财政拨款3974.67万元、其他收入6.1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实际支出为393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3.93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共经费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278.05万元,比上年下降6.53%;支出减少157.97万元,比上年下降3.86%。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收入3980.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支出主要内容:基本支出决算3933.9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01.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42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
我管委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计结转结余资金562.25万元。(2016年四季度包户考核,司法警务车及社区巡逻车辆运行费、社区办公经费滚存、尚未开支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4.7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用于车辆用油和维修,保险支出等。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用于车辆用油和维修,保险支出等。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08.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2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8.68%。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单位职工工资调整,新进人员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9万元,较上年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安防设备购置费 ;二是创城印刷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他用车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66001_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理委员会.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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