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乡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和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会议精神和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各级各类文件、资料、传真、通知等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清退及保密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考核奖惩措施,分解下达党委、政府的各项具体任务并予以督促落实;协调组织、纪检、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及各办公室和其它事业单位的工作;承担党委、政府的日常值班、考勤、接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收发,以及车辆调度管理及生活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承担党务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收转,党费收缴,党员干部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承担各类文件的起草、文字把关、打印、校对、下发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各类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文字审核工作;协调做好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协助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工作;负责搜集、撰写文史资料。
2、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乡党委、政府主管全乡经济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工业、农业、林业、科技、科普、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服务业管理和统计、农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研究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研究和掌握经济运行情况。
3、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武装、司法所)
主要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法律服务、信访、防邪、大调解、平安建设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安、司法、监察、法制;负责抓好实有人口、“两新”组织、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
4、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负责民政、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负责民政工作,做好农村抗灾、救灾、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村民委员会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以及负责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
6、司法所
主要负责司法相关管理等工作,与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合署办公。
7、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主要负责财政、农经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8、国土资源所
主要负责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9、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工业、农业、农机、林管、水管、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旅游服务及科普等相关管理工作。
10、教育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11、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社保、民政、统计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新市区地窝堡乡人民政府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6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4人)。实有在职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4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新市区地窝堡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3081.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1.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6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92.6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53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6.92万元;
5、农林水支出589.4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新市区地窝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为30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88万元,项目支出1836.32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1244.88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6.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4.28万元。
2、项目支出1836.32万元。
(1)、行政运行中商品服务支出72.11万元;
(2)、政府办公厅款补助经费105.59万元;
(3)、基层社区政权和社区建设商品服务支出742.84万元,岗贴25.12万元,楼栋长津贴12.96万元,基本建设302万元;
(4)、环卫工人早餐费16.92万元;
(5)、其他农业商品服务支出266.1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120万元,2016年、2017年村组织运行经费120万元,农村基层干部报酬26.1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新市区地窝堡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