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乡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会议精神和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各级各类文件、资料、传真、通知等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清退及保密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考核奖惩措施,分解下达党委、政府的各项具体任务并予以督促落实;协调组织、纪检、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及各办公室和其它事业单位的工作;承担党委、政府的日常值班、考勤、接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收发,以及车辆调度管理及生活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承担党务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收转,党费收缴,党员干部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承担各类文件的起草、文字把关、打印、校对、下发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各类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文字审核工作;协调做好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协助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工作;负责搜集、撰写文史资料。
2、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乡党委、政府主管全乡经济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工业、农技、农机、林管、水管、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旅游服务、科普和统计、农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工作,做好农村抗灾、救灾、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村民委员会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以及负责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
4、综治信访办公室(综治、信访、武装、司法所)
综治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服务、信访、防邪、大调解、平安建设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安、司法、监察、法制;负责抓好实有人口、“两新”组织、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
5、统战和民宗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战和民宗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6、综合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乡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全乡对外出租的土地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要求,开展好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土地违法承包、环境卫生工作。
7、财政所(农村合作经营管理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乡财政与财务各项服务工作。
8、国土资源所(环境保护工作站)
执行上级土地政策,管理乡镇土地所属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督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关机关内下设14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党政办、综治办、计生办、环卫办、农业办、人事办、财政办、农经办、兽医站、土地所、信访办、人武部、司法所、安居富民办。下辖6个村,分别是:六十户村、八段村、三宫梁村、星火村、大梁村、哈萨克族新村。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实有人数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7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实有在职人数5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4,13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13.23万元,增长172.2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42.30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45.71万元;新增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0.34万元;增加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20万元;增加组织事务支出70.55万元;增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50万元。二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09.80万元,其中法院支出增加6.50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04.30万元。三是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增加0.95万元。四是文化支出增加8.83万元。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23.52万元。六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增加100.00万元。七是农林水支出增加1674.34万元,其中农业支出增加1382.89万元;林业支出增加6.12万元;水利支出增加4.08万元;一事一议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增加234.74万元;支出4,29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4.85万元,增长10.6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独立编制机构数减少,增加新调入人员、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增加及农村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增加、哈萨克族新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等;结余1,76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33万元,降低8.6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一事一议等项目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1,489.28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2,641.34万元,增长177.36%;预算支出1,489.28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2,808.67万元,增长188.59%。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3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7.35万元,占71.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83.27万元,占28.65%。本年收入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调入人员、农业生产补贴、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及访惠聚、一事一议项目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1,489.28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2,641.34万元,增长177.36%。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9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9万元,占72.33%;项目支出1,189.05万元,占27.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独立编制机构数减少,增加新调入人员经费支出、农业生产补贴、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及访惠聚、一事一议项目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支出1,489.28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2,808.67万元,增长188.59%。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47.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5.23万元,增长94.9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访惠聚、一事一议等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29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9.54万元,降低14.72%。其中:基本支出2,213.4万元,项目支出1,085.19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独立编制机构数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8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18万元,降低27.4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一事一议项目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9.28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1,458.07万元,增长97.9%;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28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809.32万元,增长121.4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4.54万元,降低14.8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独立编制机构数减少,增加新调入人员经费支出、农业生产补贴、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及访惠聚、一事一议项目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419.95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4.93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0万元,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支出0.83万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0万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0万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0万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678.94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支出4.38万元,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01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44.42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8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35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0万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19万元,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7.76万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32.88万元,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6.6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130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支出5万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455万元,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350万元,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支出4.74万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5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支出6.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7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9.3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3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28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804.32万元,增长121.1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因为上年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无法对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哈萨克族新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因为上年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因此无法对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哈萨克族新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5万元,因为单位年初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法对比;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5万元,因为单位年初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法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因为上年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无法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5万元,因为单位年初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法对比。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76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33万元,降低8.6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8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18万元,降低27.49%,减少原因是访惠聚、一事一议等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5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降低5.14%。减少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24万元,降低5.14%。减少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9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74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24万元,降低5.1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66万元,比上年增加301.59万元,增长60.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9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84.57万元,固定资产1,078.61万元,其中:房屋4,154.39(平方米),价值430.14万元,共有车辆19辆,价值288.2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60.27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98.4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98.41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第三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扣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类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4类99款01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07类99款99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类04款99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2类03款03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3类01款52项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3类07款01项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13类07款06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13类07款99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21类01款05项农村危房改造: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9类99款01项其他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9类60款02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影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附件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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