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乡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会议精神和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各级各类文件、资料、传真、通知等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清退及保密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考核奖惩措施,分解下达党委、政府的各项具体任务并予以督促落实;协调组织、纪检、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及各办公室和其它事业单位的工作;承担党委、政府的日常值班、考勤、接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收发,以及车辆调度管理及生活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承担党务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收转,党费收缴,党员干部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承担各类文件的起草、文字把关、打印、校对、下发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各类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文字审核工作;协调做好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协助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工作;负责搜集、撰写文史资料。
2.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乡党委、政府主管全乡经济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工业、农业、林业、科技、科普、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服务业管理和统计、农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研究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研究和掌握经济运行情况。
3.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中心)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工作,做好农村抗灾、救灾、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村民委员会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以及负责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
4.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武装、司法所)
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法律服务、信访、防邪、大调解、平安建设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安、司法、监察、法制;负责抓好实有人口、“两新”组织、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
5.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6.综合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乡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全乡对外出租的土地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要求,开展好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土地违法承包、环境卫生工作。
7.财政所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乡财政与财务各项服务工作。
8.安居富民办公室
主要对全乡抗震安居工程进行规划、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做好全乡居民住房鉴定,及时发放安居富民工程补贴。
9.土地资源所
执行上级土地政策,管理乡镇土地所属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督保护工作。
10.兽医站
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4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编制人数5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1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数4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总计1517.40万元,支出总计3883.11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了63.86%,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未拨款;支出增加1,877.54万元,增长93.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6年收入1517.40万元,其中:1,512.12万元为财政拨款, 5.28万元为其他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支出决算为38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 3843.7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9.4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结余1928.2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444.52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安居富民补助资金结转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4.7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共0人次,参加0个团组。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 0 万元,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共计接待0 批次0人,较上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7.01万元,支出决算为 3,883.11 万元,完成预算的320.47%。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上年安居富民补助资金结余本年结转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机关运经费支出497.07万元,较上年减少24.35%。
主要原因:缩减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81001_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2016决算.xls】已下载次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