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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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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南纬路片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南纬路片区管委会的主要任务一是落实工作部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是促进民生改善,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南纬路片区党工委不断深化对铁路局商圈的维稳整治,做到人车分离、人人安检,确保铁路局商圈长效管理。完成了青海路、北纬三路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启动工作,按照规范标准开展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建设,并在这两个社区申报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使社区的服务功能得到增加,社区服务群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为群众服务能力增强显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管委会设置2个内设科室、5个事业单位科室,下辖10个社区工作委员会,编制96名,实有9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其他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收入32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收入支出总表保持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6万元,利息收入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支出33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收入支出总表保持一致), 全部为基本支出。比2014年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通过纳编考试增加12名事业编制干部和工资改革工资福利增加。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结转结余9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收入支出总表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缴财政2014年结余244万。

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业绩考核奖励、巡逻员和保洁员工资12月底上级财政拨付,在2016年1月初发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相等。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个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个公务接待费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63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成立一个社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5年度南纬路片区管委会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核实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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