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2.受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委托,统一领导和管理辖区党务、行政和社会事务工作,促进安宁渠镇和谐发展;
3.拟订安宁渠镇发展规划,提出强化“两个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统筹整合辖区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为辖区居民提供民生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综合服务;
5.对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度,实有人数107人,其中:在职人员10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9,62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1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沙坑治理监理费,河西村工程款,保洁员工资及社保,社区转聘人员工资及社保、村务工作者工资、和融热力公司燃气补贴;本年支出10,79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74.11万元,增长36.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洁员工资及社保支出、社区转聘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村务工作者工资支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支出、和融热力公司燃气补贴支出、沙坑治理补贴支出、河西村5+2工程款支出。
2019年度本年收入9,62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4.01万元,占73.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86.03万元,占26.88%。
2019年度本年支出10,79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97万元,占26.84%;项目支出7,899.14万元,占73.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3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3.95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社区转聘人员工资、村务工作者工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一事一议工作补助。财政拨款支出7,00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79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社区转聘人员工资、村务工作者工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等经费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352.15万元,决算数7,034.0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73%,主要原因是:追加保洁员工资及社保、社区转聘人员工资及社保、村务工作者工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和融热力公司燃气补贴、沙坑治理补贴、河西村5+2工程款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352.15万元,决算数7,008.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33%,主要原因是:追加保洁员工资及社保支出,社区转聘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村务工作者工资支出,村务工作者工资支出、和融热力公司燃气补贴支出、沙坑治理补贴支出、河西村5+2工程款支出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8.1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301行政运行829.29万元;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2.49万元;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43.03万元;
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万元;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819.22万元;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2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7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万元;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7.44万元;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1.56万元;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3.99万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16.75万元;
2130104事业运行749.86万元;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52.99万元;
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32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8.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61万元,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24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降低50.66%,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较去年无增加,车辆维护费、燃料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3万元,降低50.66%,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较去年无增加,车辆维护费、燃料费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 。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54万元,决算数2.2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66%,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较去年无增加,车辆维护费、燃料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4.54万元,决算数2.2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66%,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较去年无增加,车辆维护费、燃料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
2019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1万元,比上年减少147.55万元,降低60.93%。主要原因是:政府购公职人员服装费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1,972.21平方米,价值614.47万元。共有车辆40辆,价值442.1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轻型客车、小型车用于职工通勤、运送垃圾的垃圾车、清理污水的吸污车及洒水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7899.1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2019年度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有保障,不存在截留、挪用、滞留等情况;二是不存在违规发放人员工资、违规支出资金的情况;三公经费未超出年初预算数,既保证了单位职能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各项指标和指标值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在细化、量化上改进;二是自评价工作还存在自我审定的局限性,会影响评价质量,容易造成问题的疏漏,在客观性和公正性上说服力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同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培训作;二是要求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置相关工作绩效指标,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效益。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过程控制。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保洁员工资及早餐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9.00 |
416.75 |
416.75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16.75 |
416.75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及时、准确发放保洁员工资、社保、早餐、管理费,保证保洁员待遇落实到位。 |
提高农村劳动人口就业率,及时、准确发放保洁员工资、社保、早餐、管理费,保证保洁员待遇落实到位。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110人 |
117人 |
||
发放次数 |
12次 |
12次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发放金额准确性 |
100% |
100% |
||||
发放次数准确性 |
100% |
100% |
||||
上级分派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及时率 |
100% |
100% |
|||
上级指令下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资标准 |
2955元/月/人 |
2955元/月/人 |
|||
早餐标准 |
3.5元/天/人 |
3.5元/天/人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证辖区道路街面整洁有序、提高农村劳动人口就业率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年限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11.19 |
2,985.58 |
2,982.9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984.41 |
2,981.73 |
||||
上年结转资金 |
1.17 |
1.1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全部在编干部人员补助费,单位安保员工资、人员补助费及时、准确发放,保证安保员待遇落实到位。有效协助派出所维护班辖区治安秩序,确保安宁渠镇辖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用餐送达及时,营养、口味符合标准。 |
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全部在编干部人员补助费,单位安保员工资、人员补助费及时、准确发放,保证安保员待遇落实到位。有效协助派出所维护班辖区治安秩序,确保安宁渠镇辖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用餐送达及时,营养、口味符合标准。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站数量 |
14座 |
16座 |
||
服务车数量 |
14辆 |
14辆 |
||||
队员发放人数 |
235人 |
250人 |
||||
安保员人数 |
302人 |
320人 |
||||
用餐人数 |
235人 |
235人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人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人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资标准 |
3500元/月/人 |
3500元/月/人 |
|||
补贴标准 |
1500元/月/人 |
1500元/月/人 |
||||
优秀奖励金标准 |
200元/月/人 |
200元/月/人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证辖区道路街面整洁有序、提高农村劳动人口就业率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年限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对服务站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补助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 |
142.49 |
142.49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2.49 |
142.49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安宁渠镇政府正常运转,保证辖区大局,服务好群众,加强党组织阵地与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各族党员干部职工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保障安宁渠镇政府正常运转,服务好群众,保障解决好群众的大事小事,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在编人数 |
104人 |
107人 |
||
清真寺个数 |
11个 |
11个 |
||||
退休人数 |
38人 |
38人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人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人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资标准 |
3500元/月/人 |
3500元/月/人 |
|||
补贴标准 |
1500元/月/人 |
1500元/月/人 |
||||
优秀奖励金标准 |
200元/月/人 |
200元/月/人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证辖区道路街面整洁有序、提高农村劳动人口就业率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年限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对服务站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村级运转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20 |
320 |
32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20 |
32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各村正常运转,服务好群众,加强党组织阵地与队伍建设。 |
保障安宁渠镇辖区各村正常运转,服务好群众,保障解决好群众的大事小事,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个数 |
8个 |
8个 |
||
经费到位数 |
320万元 |
100%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人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上级分派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
公用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上级指令下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160万元 |
160万元 |
|||
服务群众经费 |
160万元 |
160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各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其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21.99 |
831.19 |
813.31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98.41 |
798.41 |
||||
上年结转资金 |
25.32 |
14.9 |
||||
其他资金 |
7.46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及时、准确发放村务工作者工资、社保、管理费,干部职工基层岗位补贴,保证村务工作者及干部职工待遇落实到位。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各社区正常运转,保证辖区大局,服务好群众,加强党组织阵地与队伍建设。 |
及时、准确发放村务工作者工资、社保、管理费,干部职工基层岗位补贴,保证村务工作者及干部职工待遇落实到位。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各社区正常运转,保证辖区大局,服务好群众,加强党组织阵地与队伍建设。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务工作者人数 |
36人 |
60人 |
||
食堂就餐人数 |
160人 |
200人 |
||||
基层岗位补贴发放人数 |
154人 |
157人 |
||||
社区个数 |
3个 |
3个 |
||||
十户长、楼栋长人数 |
349人 |
349人 |
||||
驻村访惠聚个数 |
8个 |
8个 |
||||
质量指标 |
社会民生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
发放金额准确性 |
100% |
100% |
||||
人员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社区公用经费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及时率 |
100% |
100% |
|||
上级指令下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资标准 |
2792.62元/月/人 |
2792.62元/月/人 |
|||
社保标准 |
899.02元/月/人 |
899.02元/月/人 |
||||
基层岗位补贴发放标准 |
400元/月 |
400元/月 |
||||
干部职工发放标准 |
100元/月 |
100元/月 |
||||
工作经费 |
126.3万元 |
126.3万元 |
||||
驻村访惠聚工作经费 |
10.6万元 |
10.6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完成日常业务工作,保障各项补贴落实到位 |
有效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四老人员、挂职干部补助、组织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8 |
122.07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5.5 |
0.8 |
||||
其他资金 |
121.27 |
121.27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高新区区委组织部拨安宁渠镇四老人员生活补贴及组织建设经费。 |
已完成四个季度四老人员生活补贴发放。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四老人员人数 |
55人 |
55人 |
||
经费到位数 |
126.8万元 |
122.07万元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补贴发放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社会民生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5.5万元 |
0.8万元 |
|||
补贴经费 |
121.27万元 |
121.27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宣传工作经费、科技下乡经费、经济普查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93 |
6.93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6.93 |
6.9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个数 |
2个 |
2个 |
||
普查员人数 |
15人 |
15人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补贴发放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社会民生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指示及时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1万元 |
0.1万元 |
|||
补贴经费 |
2.3万元 |
2.3万元 |
||||
安泰社区工作经费 |
5万元 |
4.37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寺管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52 |
17.8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52 |
|||||
其他资金 |
8 |
7.8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片区寺管会个数 |
4个 |
4个 |
||
经费到位数 |
18.52万元 |
17.8万元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寺管会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指示及时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住宿经费 |
10万元 |
10万元 |
|||
工作经费 |
8.52万元 |
7.8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寺管会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幼儿园学生补贴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7 |
13.7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13.7 |
13.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幼儿园个数 |
1个 |
1个 |
||
经费到位数 |
13.7万元 |
13.7万元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指示及时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贴经费 |
13.7万元 |
13.7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幼儿园学生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民政专项补贴支出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8.78 |
180.26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19.27 |
|||||
其他资金 |
188.38 |
180.26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安宁渠镇两个社区宣传工作经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统计局拨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抚补贴人数 |
47人 |
47人 |
||
退伍、复员军人数 |
18人 |
18人 |
||||
安泰社区儿童之家数 |
1家 |
1家 |
||||
质量指标 |
补贴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贴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指示及时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儿童之家经费 |
3.7万元 |
3.62万元 |
|||
专项补助经费 |
182.32万元 |
174.11万元 |
||||
救急难救助金 |
2.76万元 |
2.53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有效解决特殊困难群众救急难问题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残疾人培训、驾驶补贴,残疾人双补、服药补助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3 |
4.3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0.43 |
0.43 |
||||
其他资金 |
3.87 |
3.87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残疾人联合会拨付个体养老保险补助及个体就业扶持资金。 |
残疾人联合会拨付个体养老保险补助及个体就业扶持资金。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个体工商户人数 |
1人 |
1人 |
||
居家托养人数 |
17人 |
17人 |
||||
质量指标 |
补贴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贴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指示及时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残疾人培训、驾驶补贴 |
3.87万元 |
3.87万元 |
|||
残疾人双补、服药补助 |
0.43万元 |
0.43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残疾人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残疾人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疾控中心主动搜索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0.54 |
0.54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0.54 |
0.54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疾控中心拨付计划免疫工作街道主动搜索经费。 |
已部分完成支付计划免疫工作街道主动搜索经费。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免疫工作人数 |
12人 |
12人 |
||
经费到位数 |
0.54万元 |
0.54万元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指示及时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经费 |
0.54万元 |
0.54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劳动保障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45 |
16.45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0.18 |
0.18 |
||||
其他资金 |
16.27 |
16.27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安宁渠镇各村就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
保障安宁渠镇各村就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提高就业率。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级信息员人数 |
8人 |
8人 |
||
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数 |
14人 |
14人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补贴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贴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0.18万元 |
0.18万元 |
|||
社保补贴 |
16.27万元 |
16.27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提高就业率。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散乱污企业清理、自然生态保护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8.59 |
98.59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3.99 |
93.99 |
||||
上年结转资金 |
4.6 |
4.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安宁渠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拨付安宁渠镇沙坑治理监理费及车辆运行补贴。 |
保证安宁渠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拨付安宁渠镇沙坑治理监理费及车辆运行补贴。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个数 |
8个 |
8个 |
||
社区个数 |
3个 |
3个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沙坑治理监理费 |
43.99万元 |
43.99万元 |
|||
沙坑治理车辆补贴 |
50万元 |
50万元 |
||||
工作经费 |
4.6万元 |
4.6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证安宁渠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护安宁渠镇自然生态环境。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煤改气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496 |
2496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1.56 |
201.56 |
||||
上年结转资金 |
1,625.80 |
1,625.80 |
||||
其他资金 |
668.64 |
668.64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各社区正常运转,保证辖区大局,服务好群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保证安宁渠镇辖区各社区正常运转,保证辖区大局,服务好群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个数 |
8个 |
8个 |
||
煤改气户数 |
2886户 |
2886户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补贴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燃气补贴经费 |
668.64万元 |
668.64万元 |
|||
煤改气工作经费 |
1625.8万元 |
1625.8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证安宁渠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有效保障 |
达成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完成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对生态产生环境有较好的影响。 |
有效 |
达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财政转移支付、农业机械报废补贴、三项奖补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2.7 |
254.54 |
254.54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7.99 |
157.99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96.55 |
96.55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拨付安宁渠镇各村环境整治经费、涉农补贴经费。保证安宁渠镇辖区政府单位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到位,符合单位内保的规范要求。保证北大路安置小区公共区域取暖正常运行 |
拨付安宁渠镇各村环境整治经费、涉农补贴经费。保证安宁渠镇辖区政府单位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到位,符合单位内保的规范要求。保证北大路安置小区公共区域取暖正常运行 |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个数 |
8个 |
8个 |
||
北大路安置小区供暖月数 |
6个月 |
6个月 |
||||
人脸识别系统安装数 |
13 |
13 |
||||
补贴个数 |
3个 |
3个 |
||||
质量指标 |
供暖稳定率 |
100% |
100% |
|||
人脸识别系统准确率 |
100% |
100% |
||||
补贴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供暖及时率 |
100% |
100% |
|||
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及时率 |
100% |
100% |
||||
经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环境整治经费 |
82.02万元 |
82.02万元 |
|||
人脸识别系统费用 |
30万元 |
30万元 |
||||
安置小区供暖费用 |
50万元 |
50万元 |
||||
补贴经费 |
255.75万元 |
101.55万元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有效保障公共区域供暖正常保证群众上下水不结冰,有效保障辖区小区安全情况 |
有效 |
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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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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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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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安居富民工程补助、液化气钢瓶补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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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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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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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2.54 |
12.5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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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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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7.74 |
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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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4.80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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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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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安宁渠镇河西村四类贫困户补助金,拨付安宁渠镇各村液化气钢瓶补助。 |
已完成支付安宁渠镇河西村四类贫困户补助金、安宁渠镇各村液化气钢瓶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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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四类贫困户数 |
2户 |
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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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钢瓶收缴数量 |
2362个 |
236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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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经费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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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支付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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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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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四类贫困户补助资金 |
4.8万元 |
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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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钢瓶补助款 |
7.75万元 |
7.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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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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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解决安宁渠镇河西村四类贫困户补助金,有效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 |
有效 |
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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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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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民服务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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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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