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儿童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康复等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编制人数21 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1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实有在职人数36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1人。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退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455.13万元,支出总计409.77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了15.7%;支出增加 7.87万元,增长了2%。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三名在编人员。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2016年收入455.1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支出决算为 409.77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结余458.5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13.19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为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6.98万元,支出决算为409.77万元,完成预算的37.98%。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 2016年年初,本单位入职三名在编人员,各项支出经费增多。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该车辆为特种车辆。该公务车为本院的一辆救护车,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应急、开展特定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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