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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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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权限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片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承担权限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

5、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9、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工作。

10、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指导协调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2、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83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9.71万元,降低47.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整体缩减开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指标;支出84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9.54万元,降低50.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整体缩减开支,单位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余10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1万元,降低8.9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指标,厉行节约,除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等正常工作经费支出外再无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47万元,占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64万元,占0.1%。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984.04万元,决算数836.1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5.03%,差异主要原因财政整体缩减开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指标。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7万元,占59.1%;项目支出345.45万元,占4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984.04万元,决算数846.5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98%,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单位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厉行节约,合理控制预算指标。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1.03万元,降低46.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人员、办公用品开支,减少安全生产奖励金发放金额。财政拨款支出845.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6.6万元,降低33.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开支,项目数量减少,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1.07万元,项目支出345.4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4万元,降低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开支,项目数量减少,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把控好预算指标。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84.04万元,决算数835.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5.10%,差异主要原因财政整体缩减开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指标。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84.04万元,决算数845.8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05%,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单位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厉行节约,合理控制预算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23万元,降低5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人员、办公开支,减少安全生产奖励金,对企业补助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23万元,降低5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人员、办公开支,减少安全生产奖励金,对企业补助资金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204公共安全支出53.4万元,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5万元,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8.0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301工资福利支出374.42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63.43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34万元,310资本性支出1.6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84.04万元,决算数835.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5.10%,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单位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厉行节约,合理控制预算指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84.04万元,决算数84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05%,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单位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厉行节约,合理控制预算指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样 无此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样 无此项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0支出0万元,0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0支出0万元,0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安排,本年无此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0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此项费用。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6辆,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2万元,比上年减少5.14万元,降低25.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单位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厉行节约,合理控制预算指标。

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绳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价值130.2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自述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7万元,执行数为43.7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3%。主要产出和效果:每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束,为更好地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奖励金的发放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金总金额337万元,财政局收回293.2048万元直接支付受表彰单位,剩余43.7952万元由我局负责发放,已100%完成,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落实发放工作。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37万元

执行数:

43.795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3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3.7952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度,100%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发放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金总金额337万元,财政局收回293.2048万元直接支付受表彰单位,剩余43.7952万元由我局负责发放,已100%完成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2018年度,100%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发放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质量指标

指标1:2018年度,100%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发放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时效指标

指标1:2018年度,100%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发放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成本指标

指标1:2018年度,100%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发放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奖励,鼓励全区更多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发生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从源头开始抓起,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了解职业病的危害,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为来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准备;督促全区生产单位重视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需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的进行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指标2: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100%落实发放工作



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2%。主要产出和效果:中小微企业开展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第一阶段60万元已在2017年底支付,根据合同要求,剩余180万元需在2018年完成支付;50万元为2018年-2019年度费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中小微企业开展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第一阶段 60 万元已在 2017 年底支付,根据合同要求,剩余 180 万元需在 2018 年完成支付,已支付;44.9765万元为 2018 年-2019 年度第一批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费用,已支付。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落实合同签订及检查工作的开展。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30万元

执行数:

224.976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4.9765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中小微企业开展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第一阶段 60 万元已在 2017 年底支付,根据合同要求,剩余 180 万元需在 2018 年完成支付;50 万元为 2018 年-2019 年度费用。

中小微企业开展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第一阶段 60 万元已在 2017 年底支付,根据合同要求,剩余 180 万元需在 2018 年完成支付,已支付;44.9765万元为 2018 年-2019 年度第一批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费用,已支付。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100%完成我区公共领域风险点的评估分级审核工作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指标2: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登记建档

对我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双重风险,100%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登记建档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指标3:隐患排查

100%对我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质量指标

指标1:安全生产标准化

对我区检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排查与评估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安全生产宣传

对我区检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停车费等)以及专业执法仪器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停车费等)以及专业执法仪器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加大对全区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减少生产单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加大对全区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减少生产单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事故应急管理的调查与分析工作

事故应急管理的调查与分析工作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对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00%

根据年度计划,按进度100%完成



应急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应急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主要产出和效果:应急管理工作项目主要对2018年全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并根据调查分析编制文字性说明。组织应急演练,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发现安全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识。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应急管理工作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19.694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6948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此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安监大队事故调查支出;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全年支出98.47%,主要用于安监大队事故调查支出及综合应急演练,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应急管理工作(总计金额)

20万元

全年支出98.47%,主要用于安监大队事故调查支出及综合应急演练


指标2:事故调查经费,4800元/起

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出

100%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出

质量指标

指标1:隐患排查率,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查

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出

100%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出

时效指标

指标1:隐患排查率,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查

长效

长效

成本指标

指标1:事故调查经费,4800元/起

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出

100%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支出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违反安全条例的生产单位采取经济处罚措施,上缴罚款统一交予财政国库

100%落实,罚款上缴财政国库

100%落实,罚款上缴财政国库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100%落实

100%落实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在检查评审的同时宣传职业病的危害

100%落实

100%落实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事故应急管理的调查与分析工作

100%落实

100%落实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较满意

100%

有待进一步提高



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是对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标准化评审,严把生产安全质量关,防患于未然,督促小微企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2018年未开展此项工作,继而2019年需加强此项工作的开展。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每年需对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标准化评审,严把生产安全质量关,防患于未然,督促小微企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隐患整改率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质量指标

指标1: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时效指标

指标1: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成本指标

指标1:每家检查评审费用在1000-3000元不等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加大对全区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减少生产单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在检查评审的同时宣传职业病的危害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争取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需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的进行

2018年度,对我区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评审

2018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7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2%。主要产出和效果: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项目每年需对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业化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19.7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724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业化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全年共完成目标总值的98.62%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隐患整改率、隐患排查率

对我区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90%以上的隐患排查

对我区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90%以上的隐患排查

质量指标

指标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

对我区90%以上中小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

时效指标

指标1: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90%以上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与传播

90%以上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与传播

成本指标

指标1: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停车费等);检查过程中,配备的专业检查设备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停车费等);检查过程中,配备的专业检查设备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停车费等);检查过程中,配备的专业检查设备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加大对全区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减少生产单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加大对全区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减少生产单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加大对全区90%以上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减少生产单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100%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100%调查与分析,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我区开展的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进行100%的职业病危害宣传,减少粉尘危害

对我区开展的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进行100%的职业病危害宣传,减少粉尘危害

对我区开展的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进行100%的职业病危害宣传,减少粉尘危害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争取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争取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争取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需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的进行

长期

长期

指标2:对全区生产单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满意度为95% 作

对全区生产单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满意度为95%

对全区生产单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满意度为95%



访惠聚队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访惠聚队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98万元,执行数为27.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18%。主要产出和效果:按时发放访惠聚队员补助1800元/月/人,每月严格按照“访惠聚”工作队提供的考勤报送补助申请,请假一天严格按照60元/天的标准进行扣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访惠聚队员补助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8.98万元

执行数:

27.58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582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度,“访惠聚”工作队人员补助经费,1800元/人/月

2018年度,已100%完成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指标2:每月严格按照“访惠聚”工作队提供的考勤报送补助申请,请假一天严格按照60元/天的标准进行扣除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质量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时效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成本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每月100%按时发放1800元“访惠聚”工作队补助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协调社区工作,为群众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协调社区工作,为群众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在社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宣传职业病的危害等

在社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宣传职业病的危害等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协调社区工作,为群众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协调社区工作,为群众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访惠聚”补助

与社区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且解决问题

与社区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且解决问题

指标2:“访惠聚”补助

帮助辖区范围内的居民解决力所能及的生活问题

帮助辖区范围内的居民解决力所能及的生活问题


便民警务站消防站装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便民警务站消防站装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4万元,执行数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便民警务站消防站装备

预算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4.4万元

执行数:

34.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4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支付消防器材尾款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质量指标

指标1:支付消防器材尾款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时效指标

指标1:支付消防器材尾款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成本指标

指标1:支付消防器材尾款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支付消防器材尾款

为便民警务站提供微型消防器材,可以有效解决突发情况,减少社会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的经济影响,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为便民警务站提供微型消防器材,可以有效解决突发情况,减少社会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的经济影响,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消防器材的配备大幅度的增加了便民警务站解决突发状况的方便性,能够及时有效的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消防器材的配备大幅度的增加了便民警务站解决突发状况的方便性,能够及时有效的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消防器材的配备可以让警务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处理,控制火势不再继续蔓延,减少废气排放量

消防器材的配备可以让警务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处理,控制火势不再继续蔓延,减少废气排放量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力的生活保障,发现火灾及时处理、控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力的出行保障,遇车辆碰撞引起的火灾,警务人员也可在第一时间处理并控制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力的生活保障,发现火灾及时处理、控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力的出行保障,遇车辆碰撞引起的火灾,警务人员也可在第一时间处理并控制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消防大队自行验收

消防大队自行验收

指标2:100%完成消防大队第二批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器材尾款的支付

得到便民警务站的高度认可及满意

得到便民警务站的高度认可及满意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99(款)01(项):指其它公共安全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类)06(款)01(项):指行政运行。215(类)06(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类)06(款)99项):指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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