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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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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委及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指导开展并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研究处理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建议。

2、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的维护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自治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制定本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4、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督查,督促、推动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5、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维护综合治理的社会基础。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完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体系,落实出租人安全责任制和承租人登记管理制,加快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和落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选拔、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7、组织、协调本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乡)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部门和街道(乡)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8、组织、协调本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开展维护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开展对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和苗头的排查工作,针对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9、办理自治区、市委区政法委、区委及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关机关内下设3个部门,分别是:高新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办公室、高新区(新市区)政法委、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实有人数

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7,04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70.4万元,增长64.1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组经费增加;支出27,74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97.97万元,增长59.9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补助、便民警务站改建、卡点建设工程款。结余14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4.79万元,降低82.9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资本性支出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53,000.5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25,954.94万元,降低48.97%;预算支出53,000.5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5,260.15万元,降低47.66%。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04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36.77万元,占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2万元,占0.03%。本年收入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组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53,000.5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25,954.94万元,降低48.9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74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5.89万元,占99.8%;项目支出54.49万元,占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补助、便民警务站改建、卡点建设工程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支出53,000.5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5,260.15万元,降低47.66%。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03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61.58万元,增长64.1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组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7,73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93.48万元,增长59.93%。其中:基本支出27,685.89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访惠聚”工作补助、便民警务站改建、卡点建设工程款。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9.12万元,降低83.4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资本性支出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00.5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25,963.76万元,降低48.99%;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00.5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5,264.64万元,降低47.6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93.48万元,增长59.9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便民警务站巡控队员工资经费、便民警务站餐费、“访惠聚”工作补助、中国电信视频监控链路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27544.2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6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6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3.8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30.3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00.5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5,264.64万元,降低47.6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4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4.79万元,降低82.9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9.12万元,降低83.4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资本性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35.09万元,比上年增加6,564.71万元,增长60.39%。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05.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31万元,固定资产242.6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41.03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01.56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第三部分 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扣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类36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类99款01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第四部分 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法委员会.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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