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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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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新闻出版和版权、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有关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新闻出版和版权、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协调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3、拟订全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以及开发利用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与演出,重点扶持优秀文艺作品;保护、挖掘、弘扬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艺术,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组织、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5、推动相关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6、负责全区基层文化站(室)书刊资料和电子文献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农家书屋工程及东风工程免费赠阅点,负责全区图书编目工作,、开展流通阅读和读者辅导工作。

7、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网络文化经营的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许可、娱乐场所经营的审核、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行政审批、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

8、负责权限内文化类民办非企业的行业监管。

9、负责对出版物市场和印刷行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著作权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权限内出版物、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印刷、音像制品经营的许可。

10、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11、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动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12、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区群众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社会化;负责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工作。

13、拟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的布局规划,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活动;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含“权限内从事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

14、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参与拟订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负责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为市民提供无偿服务的体育公共设施的审批。

15、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民间体育交流活动;指导体育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16、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推广工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工作。

17、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的相关审核工作;指导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18、负责权限内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点)、S级滑雪场和星级农家乐等级评定工作。

19、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企业的日常管理。

20、综合协调全区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21、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22、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改革;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23、负责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维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24、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管理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25、负责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竣工的验收;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负责乡镇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核和日常监管;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和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和规范播放的日常监管。

26、负责广播电视技术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二级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文化馆、高新区(新市区)业余体校、高新区(新市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决算等。

纳入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

高新区(新市区)文化馆

3

高新区(新市区)业余体校

4

高新区(新市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93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57万元,降低6.2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753.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3.95万元,降低39.1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未支付;结余63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7万元,增加39.8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未支付款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07万元,占99.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6万元,占0.54%。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833.55万元,决算数934.1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07%,差异主要原因增加文化体育旅游建设项目4个。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62万元,占84.14%;项目支出119.43万元,占15.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833.55万元,决算数753.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66%,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部分项目未完工款项尚未结清。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81万元,降低5.0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74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7.64万元,降低38.9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承办大型运动赛事。其中:基本支出633.62万元,项目支出119.4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2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23万元,增长40.2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未支付款项。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33.55万元,决算数929.0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46%,差异主要原因增加文化体育旅游建设项目4个。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33.55万元,决算数749.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10%,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部分项目未完工款项尚未结清。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80万元,降低12.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7.88万元,降低26.1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公共安全支出70.84万元,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0.3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7.25万元,229其他支出41.6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5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91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33.55万元,决算数781.3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26%,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33.55万元,决算数730.0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41%,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98万元,增长70.3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体育旅游建设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9.76万元,降低91.9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他支出19.2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8.02万元,资本性支出1.23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47.6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00%,差异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建设项目或体彩公益金拨款,年初无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9.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00%,差异主要原因上级财政建设项目或体彩公益金拨款,年初无预算。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63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7万元,增长39.82%。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2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23万元,增长40.22%。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此项费用 。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本年无此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7万元,比上年减少3.11万元,降低7.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

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价值108.09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开展各类群众文体活动和对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市场的日常监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自述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冰雪风情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冰雪风情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6.60万元,完成预算的8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辖区旅游景点3处,乡镇、管委会(街道)开展第十五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和第十六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二是全年实现吸引游客10.5万人,实现旅游收入2.1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冰雪风情节经费

预算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16.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60万元

其他资金

万元

其他资金

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组织辖区旅游景点3处,乡镇、管委会(街道)6个共计开展第十五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

完成第十六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参观游园活动2次。

组织辖区旅游景点3处,乡镇、管委会(街道)6个共计开展第十五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

完成第十六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参观游园活动2次。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演出场次不少于10场

组织开展系列活动10场次。

指标2:

吸引游客人数不少于8万

全年实现吸引游客10.5万人,实现旅游收入2.1亿元。

指标3:

开展氛围宣传次数

不少于3次。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演出场次不少于10场

组织开展系列活动10场次。

指标3:

吸引游客人数不少于8万

全年实现吸引游客10.5万人,实现旅游收入2.1亿元。

时效指标

指标1:

第十五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完成时限

2018年3月

指标2:

第十五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表彰及补助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指标3:

第十六届冰雪风情节系列活动完成时限

2019年3月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提高旅游景区、农家乐等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参与其中。

有效提高旅游景区、农家乐等服务质量,超额完成全年吸引游客量任务。

指标2:

指标3: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2、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4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建文艺小分队22支,共计426人,组织开展系列演出活动94场次;二是为辖区群众文化活动队伍提供交流展示平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参加市级活动使用专项经费支付相关款项。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规范经费使用。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改革开放40周年经费

预算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5万元

执行数:

1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50万元

其他资金

万元

其他资金

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组织文艺小分队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演出活动。

组建文艺小分队22支,共计426人,组织开展系列演出活动94场次。
训练、编排广场舞作品3支,参加乌鲁木齐市改革开放40周年广场舞大赛,取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组建队伍不少于22支

组建文艺小分队22支,共计426人,

指标2:

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

组织开展系列演出活动94场次。

指标3:

组织优秀文艺小分队表彰活动

1次

质量指标

指标1:

组建队伍不少于22支

组建文艺小分队22支,共计426人,

指标2:

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

组织开展系列演出活动94场次。

指标3:

组织参加市级活动

训练、编排广场舞作品3支,参加乌鲁木齐市改革开放40周年广场舞大赛,取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时效指标

指标1: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初

指标2:

优秀文艺小分队表彰活动

2019年2月

指标3: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水平演出,提高居民群众对艺术的欣赏力。

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水平演出,提高居民群众对艺术的欣赏力。

指标2:

指标3: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100%

指标2:

指标3:

3、文化惠民演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结算2016年惠民演出12万元;二是2018年文化惠民演出25场全完成,惠及11万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8年文化惠民演出经费尚未支付,致使原经费剩余。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规范经费使用。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改革开放40周年经费

预算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元

其他资金

万元

其他资金

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结算2017年文化惠民演出款项,完成2018年文化惠民演出25场,支付2018年文化惠民演出经费。


已结算2017年文化惠民演出款项,
2018年文化惠民演出25场已于11月全部完成。
因乌鲁木齐市文化局2018年演出经费结算通知尚未下达,故2018年文化惠民演出经费暂未结算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演出场次不少于25场

25场全部完成,另赠送17场至学校

指标2:

惠及人数不少于10000人

惠及人数达26000余人。

指标3:

完成2017年经费结算

已支付2017年惠民演出12万

质量指标

指标1:

演出场次不少于25场

25场全部完成,另赠送17场至学校

指标2:

惠及人数不少于10000人

惠及人数达26000余人。

指标3:

完成2017年经费结算

已支付2017年惠民演出12万

时效指标

指标1:

演出完成时限在12月前

于11月初已完成全部演出

指标2:

指标3:

成本指标

指标1:

平均每场歌舞演出不超过8000元

平均每场歌舞演出6000元

指标2:

指标3: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水平演出,提高居民群众对艺术的欣赏力。

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水平演出,提高居民群众对艺术的欣赏力。

指标2:

指标3: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100%

指标2:

指标3: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99(款)01(项):指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7(类)01(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类)01(款)99(项):指其他文化支出。207(类)03(款)99(项):指其他体育指出。207(类)99(款)03(项):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07(类)99(款)99(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类)60(款)03(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8年度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算报表.XLS.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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