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 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7、 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8、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内设机构有3个科(室),9个业务大队,18个派出所, 现有编制606人,其中:行政551人,事业55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分局收入预算为9464.59万元。支出预算为9464.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79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169.8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885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公安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3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86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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