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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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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具体工作是及时为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重大事件和活动邀请记者来我区采访、按照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做好区内外记者团的接待、安排和组织采访工作、组织实施专版、专题宣传、提供各媒体需要的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外宣资料。

2、负责《天山火炬》杂志的编辑、制作和发行工作。

3、负责高新区网站“媒体报道”内容的收集和发布;负责高新区网站《天山火炬》电子期刊工作。

4、负责我区重大会议、活动信息的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我区重大会议、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留存和建档工作。

6、负责我区对外宣传品——如电视专题片、画册的编辑制作工作。

7、协助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有关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我区新闻通讯员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工作。

9、做好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 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编制人数7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7人。本单位实有在职人数 6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6人。

第二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度收入总计538.06万元,支出总计522.32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67.81%;支出增加197.65万元,增长60.88%。主要原因是 新闻宣传工作增加,购买宣传用品增加。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收入538.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支出决算为52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 522.3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 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结余15.7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63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年底拨至基本户,次年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0万元。我单位年初无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因公出国共0人0次。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 0万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共计接待0批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2.43万元,支出决算为 522.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5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较少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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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7002_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宣传中心.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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