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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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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统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3、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相关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4、负责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调查;负责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统计工作;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工作;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相关统计分析。
    5、负责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负责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7、负责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及城乡建设、对外经济、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8、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9、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10、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1、承担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布置和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针对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民意调查,并承担区党政各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
    12、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13、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街乡统计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承办自治区统计局、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单位2019年度,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514.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23万元,增长26.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支出48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56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51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57万元,占94.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88万元,占5.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4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5万元,占79.27%;项目支出99.52万元,占20.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45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46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04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96.76万元,决算数488.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9.88%,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96.76万元,决算数460.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97%,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501行政运行319.84万元;

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77.18万元;

2010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32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8.3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由区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对比无差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1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降低13.83%。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减少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39.6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实现对资金和项目全面、真实、准确的实时动态监管;二是依托动态监控体系,形成与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全流程实时同步的项目资金总台账;三是依据职责,对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制定项目的年初预算时部分不确定因素,均无法考虑周全。二是由于统计相关条例、制度等时效性的限制,普查工作进度整体滞后,导致出现前松后紧现象,后期工作压力增大。三是项目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能完全按序时进度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年初收集预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料,先提出目标层层分解,科学合理的编制切合实际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避免不确定因素存在;二是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力度,强调时效性,按阶段性完成普查任务;三是积极沟通,组织项目相关科室人员继续学习绩效目标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合理安排各项开支,努力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2020年的项目绩效目标得到更好的实现。

在2019年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要求,遵循预算绩效工作按照“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以2019年所有预算部门单位为试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实际情况为基础,详细填报绩效目标表、整体支出监控表;结合资金预算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对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表进行审核与修改,对于目标设定、指标值完成、指标完成率存在的问题,共同商榷,提出合理建议,完成2019年整体支出资金绩效目标、监控的申报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

名称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管

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项目

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0.00

77.18

77.18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90.00

77.18

77.1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了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普查登记法人、产业数量

≥2万户

2.18万户

10

10

普查登记个体经营户数量

≥2万户

2.6万户

10

10

质量指标

数据验收合格率

≥95%

9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

77.18万元

77.18万元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覆盖国了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影响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普查员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99.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

名称

工作队经费

主管

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项目

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00

1.32

1.32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9.00

1.32

1.32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社区居民解决困难、开展各项群众活动

完成各项工作队工作任务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人数

6人

6人

10

10

社区数

2个

2个

10

10

质量指标

考勤执行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举办群众活动限额(元/次)

≤3000元

3000元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解决社区居民困难

有效解决

达成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完善社区解决居民困难制度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社区干部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99.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

名称

统计普查业务费(劳务、印刷、维修)

主管

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项目

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64

20.02

20.02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20.02

20.02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相关制度,资金主要用于与统计普查业务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等。

使用资金20.2万元用于支付普查员薪酬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普查员数量

≥1200人

1392人

10

10

普查指导员数量

≥300

310人

10

10

质量指标

数据验收合格率

≥95%

9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

20.2万元

20.2万元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统计普查顺利完成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普查数据对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影响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普查员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99.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

名称

安全生产奖

主管

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项目

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此项目用于发放安全生产人员奖励

完成安全生产奖励金发放工作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单位负责人数量

≥1人

1人

10

10

安全成员人数

20人

20人

10

10

质量指标

安全生产工作验收合格率

≥95%

95%

10

10

时效指标

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

1万元

1万元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完善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发挥作用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负责人满意度

≥95%

95%

5

5

成员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100.00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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