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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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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担管委会(区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雅阁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制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制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负责“去极端化”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承担区级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审核工作。

(八)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干部培训工作。

(九)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司法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司法局决算。下设1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96.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24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保公积金增加,以及需打造优秀司法所建设等工作需要,收入增加。本年支出23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6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保公积金增加,以及需打造优秀司法所建设等工作需要,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9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27万元,占97.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9.80万元,占2.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2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9万元,占83.16%;项目支出39.63万元,占16.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6.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04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保公积金增加,以及需打造优秀司法所建设等工作需要,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2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6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保公积金增加,以及需打造优秀司法所建设等工作需要,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40.60万元,决算数386.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0.54%,主要原因是:需打造优秀司法所建设等工作需要,追加项目预算,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0.60万元,决算数229.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1%,主要原因是:建设优秀司法所项目正在实施中,部分款项暂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2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172.42万元;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4.86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6.61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8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0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单位无此项内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单位无此项内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单位无此项内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司法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降低22.4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10辆,价值83.09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各司法所配备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1.4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提高基层司法所基层业务办案效率达成;二是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自评价工作还存在自我审定的局限性,会影响评价质量,容易造成问题的疏漏,在客观性和公正性上说服力不强;二是现场评价的工作量少,后续效益评价具体措施和方法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晰预算绩效审核、抽查和评价等业务流程,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二是有效引导各部门人员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绩效结果应用,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其它司法支出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7.80

187.80

26.61

10

14.17%

9.2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87.80

187.80

26.61

10.00

14.17%

9.20

上年结转资金

-

-

-

-

0.00%

-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工作。

已完成的指标:全部完成。全年调节矛盾纠纷(跟踪目标值:≥2000件,实际值:2160件)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跟踪目标值:=190个,实际值:195个)
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跟踪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值:达成)
普法宣传对象满意度(跟踪目标值:≥95%,实际值:100%)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调节矛盾纠纷

≥2000件

2160件

10

10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

190个

195个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90万元

100%

10

10

年底已完成建设,暂未支付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3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较高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100%

5

5

普法宣传对象满意度

≥95%

100%

5

5

总分

100

97.2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挂职干警补助)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86

4.86

4.86

10

100.00%

9.2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86

4.86

4.86

10

100.00%

9.2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向挂职干警发放补助

已完成的指标:干部人数(跟踪目标值:=2人,实际值:2人)
挂职月份(跟踪目标值:=8个,实际值:8个)
发放形式(跟踪目标值:打卡发放,实际值:打卡发放)
发放及时性(跟踪目标值:=100%,实际值:100%)
预算执行率(跟踪目标值:=100%,实际值:100%)
发放标准(跟踪目标值:=2000元/月,实际值:2000元/月)
提高工作效率(跟踪目标值:有所提高,实际值:有所提高)
干警满意度(跟踪目标值:≥95%,实际值:100%)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员数量

2人

2人

10

10

发放月份数

10个月

10个月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项经费标准

2000元/人

4.8万元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紧紧围绕社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持续满足挂职干警人员需求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5%

95%

5

5

总分

100

94.20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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