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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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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区老干部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督促检查全区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

3.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铜陵继续发挥作用。

4.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

5.组织老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6.加强老年学习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区老年教育事业,为广大老干部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提供场所,搞好服务。

7.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培训业务人员,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

8.负责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外省市来铜老干部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离休干部荣誉证的审核办理工作;副县级以上离休干部逝世后登报审批,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丧事处理和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老干部统计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9.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组织全区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0.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单位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承办区委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1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

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实有在职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5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离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2760.02万元,支出总计2732.75万元。收入较上年降低了24.49%;支出减少8812.92万元,降低了24.39%。主要原因是8月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收入2760.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支出决算为27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2732.7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结余94.5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67.25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年底财政拨养老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因公出国共0人次,参加0个团组。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共计接待0批次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66.41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75万元,完成预算的86.3%。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8月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中国共产党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5万元,较上年降低了6.2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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