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决算公开
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经济和发展改革、价格监督、商品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经济和发展改革、价格监督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分析区内经济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提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和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3.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参与安排区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国防动员项目督促检查推进工作。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6.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投向;推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审核上报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和奖励工作。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1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有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348.80万元,支出总计270.88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3.47%;支出减少3.61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因此支出减少了。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收入 348.8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决算为27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270.8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余89.1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15.86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2016年年底本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清算,清算的费用2017年年初缴纳到社保局,因此2016年年底本单位有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 0万元。费用均在产业发展局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23.80%。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2016年年底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补扣从2014年至2016年的全部金额,因此调整了金额。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万元,较上年减少19.69%。主要原因: 两区合并之后,原经发委、企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局三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从2016年起都在产业发展局支出,因此费用减少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经济和发展改革、价格监督、商品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经济和发展改革、价格监督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分析区内经济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提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和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3、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参与安排区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国防动员项目督促检查推进工作。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6、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投向;推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审核上报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和奖励工作。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 1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 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0 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 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实有在职人数 6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 6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0 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0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1,556.29万元,支出总计 10,391.52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27.35%;支出增加 6837.59万元,增长192.4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接我区各类项目资金拨付职责,随着自治区援疆政策不断更新,本年度我单位收到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各类项目资金种类增多,数目增加,因此收入和支出都有大幅上涨。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2016年收入11,556.29万元,其中11,555.45为财政拨款,0.83为其他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支出决算为 10391.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99.19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 10292.33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结余1186.89 万元,其中上年结余 41.55 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自治区级项目资金2016年年底拨付到我单位账户上,没有向企业拨付完毕,2017年年初继续拨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34.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30.6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7.81万元,比上年增3.79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因公出国共5人次,参加1个团组,主要是前往吉尔吉斯斯坦参加伊塞克湖经济论坛。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52万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共计接待10批次 13人,开支较上年减了65.25%。主要为调研企业工作餐。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较上年减 15.31%。主要用于单位价格检查、节能检查、企业调研的7辆工作用车的维修、过路过桥和保险费支出,两区合并之后,经发委、企业服务中心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的车辆都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统一管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3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0.6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6.74 %。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为两区合并之后,我区经济口的所有支出都在我单位支出,自治区和市级项目支出增加,因此预算调整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77万元,较上年增长104.22%。主要原因:两区合并之后,原经发委、企业服务中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三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从2016年起都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支出,因此费用增加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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