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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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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宣传教育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监督实施和完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表彰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五)参与拟订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组织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权限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研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开展民族体育活动;负责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中考、高考政策照顾考生所填报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 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的审核。

(八)承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合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和 睦和谐;加强创新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检查、指导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的工作;负责权限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

(九)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指导乡镇、片区管委会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助乡镇、片区管委会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防范 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宗教界依法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负责朝觐的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单位2019年度,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3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25万元,增长47.83%,主要原因是新项目增加,及其它项目支出增加;公积金上调基数;本年支出3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79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新项目增加,及其它项目支出增加;公积金上调基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3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3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4万元,占74.62%;项目支出82.27万元,占25.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38万元,增长48.57%,主要原因是新项目增加,及其它项目支出增加;公积金上调基数。财政拨款支出3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32万元,增长38.62%,主要原因是新项目增加,及其它项目支出增加;公积金上调基数。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56.54万元,决算数334.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清真食品,语言文字规范街,示范校,行政执法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56.54万元,决算数324.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清真食品,语言文字规范街,示范校,行政执法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2301行政运行208.56万元;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95万元;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2.32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9.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1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此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此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万元,比上年减少4.52万元,降低38.24%,主要原因是:2019年岗位培训次数减少,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21.22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90.9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2019年度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有保障,不存在截留、挪用、滞留等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人员工资、违规支出资金的情况;三公经费未超出年初预算数;既保证了单位职能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在资金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资金支付使用及违规申请支付资金情况。各项目支出及时、有效;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并实现了预期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是对各项指标和指标值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在细化、量化上改进;二是自评价工作还存在自我审定的局限性,会影响评价质量,容易造成问题的疏漏,在客观性和公正性上说服力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设置相关工作绩效指标,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效益;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过程控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爱国宗教人士培训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用于安宁渠镇爱国宗教人士培训日常使用开销(水,电,暖)。

用于安宁渠镇爱国宗教人士培训日常使用开销(水,电,暖)。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数量

1

1

10

10

宗教人士人数

56人

52人

10

9

质量指标

有效保证培训基本运行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万元)

10

10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加社会影响力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保证培训日常运行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100%

5

5

工作人员满意率

≥95%

100%

5

5

总分

100

99.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访惠聚人员补助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31

8.31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31

8.3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用于部门“访惠聚”人员补贴费发放

用于部门“访惠聚”人员补贴费发放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访惠聚补助人员

4人

4人

10

10

“访惠聚”社区数

1个

1个

10

10

质量指标

考勤执行事

100%

100%

10

10

协助社区工作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100%

100%

10

10

及时发放访惠聚人员补助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1800元/月

1800元/月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解决社会居民困难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有效完善工作队工作职能

有效保障

达成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解决所在社区居民困难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100%

5

5

社区干部满意率

≥95%

100%

5

5

总分

100

100.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巩固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50

7.50

7.50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50

7.50

7.5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好宗教活动场的各项工作,驻村管寺干部及宗教人士培训,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培训费、维护(维修)安防设备。

做好宗教活动场的各项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培训费、维护(维修)安防设备。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辖区宗教场所

50人

50人

10

10

辖区宗教人士

66人

52人

10

7

部分宗教人士老弱多病

质量指标

保障辖区宗教场所正常运行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及时做好宗教场所相关事项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万元)

7.5

7.5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证社会和谐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保持社会面平稳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工作人员满意率

≥95%

95%

5

5

总分

100

97.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村)工作经费经费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46

23.46

23.46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3.46

23.46

23.4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化中华民族一家亲,团结共铸中国梦。“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村)其他事项。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化中华民族一家亲,团结共铸中国梦。“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村)其他事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

2次

2次

10

10

参加人员

≥100人

≥100人

10

10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万元)

23.6

23.44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提高各族群众凝聚力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提高各族群众凝聚力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工作人员满意率

≥95%

95%

5

5

总分

100

100.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清真食品,语言文字规范街,示范校,行政执法费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9

1.99

1.99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9

1.99

1.9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检查整顿规范街、示范校。行政执法检查、清真食品检查等

清真食品检查,整改,督促,发放清真食品许可证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清真食品检查次数

≥10次

12

10

10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检查整顿规范街、示范校

≥15个

0

10

10

因机构改革该工作2019年归教育局管理了

质量指标

整改率

≥90%

≥9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万元)

2

1.99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加社会影响力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制定收集方案可持续性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工作人员满意率

≥95%

95%

5

5

总分

100

100.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制止零散朝觐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5

3.05

3.05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5

3.05

3.0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好2019年度有组织朝觐工作。

做好了2019年度有组织朝觐工作。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2019年朝觐预选人员

100人

50人

10

5

分配名额12人

参加有组织朝觐人员

29人

12人

10

5

分配名额12人

参加有组织朝觐

1次

1次

10

10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总额(万元)

3.05

3.05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加社会影响力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证有组织朝觐工作持续性及制止零散朝觐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工作人员满意率

≥95%

95%

5

5

总分

100

90.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宗教人士培训费

主管部门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实施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

27.49

27.49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7.49

27.4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宗教人士国语培训班经费

宗教人士国语培训班经费:2019年培训费(宗教人士误工补贴)已发放1月至11的补贴,2019年12月的补贴因年底财政局扎帐在2020年开账发放。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班次

1次

1次

10

10

培训人

56/次

52/次

10

9

因部教职人员体弱多病,年迈未参加培训

培训天数

半天/次

半天/次

10

10

质量指标

保障宗教人士培训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对宗教人士进行培训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费到位率

100%

90%

10

9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教职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说、读、写能力。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宗教人士培训持续进行

≥1年

1年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工作人员满意率

≥95%

95%

5

5

总分

100

98.00

其它项目属于涉密类项目,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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