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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农〔2018〕122号)

二、补助对象

在我区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村民。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要求,实行一年一核定,由各区县园林管理局负责自查退耕还林合格面积情况后,确定当年补助面积。

三、 补助标准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90元/亩。补助期限:对2003年、2004年参加退耕还林地工程的对象,自2003年起补助18年。因退耕还林地面积减少的对象,按照当年验收合格面积发放补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柳亚君,联系电话:3678875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王莉,联系电话:3836822

2.高新区(新市区)园林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韩春红,联系电话:5220799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原野,联系电话:3797108

3.高新区(新市区)天山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程怡洁,联系电话:185****8237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岑夏菲,联系电话:151****3527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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