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
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
办理条件:高校毕业生需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户籍,或已在高新区(新市区)注册企业单位就业,且该企业单位无人事档案存放权限。
办理流程:高新区(新市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由学校通过EMS/机要邮寄方式将人事档案转至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非高新区(新市区)户籍的,由现工作单位开具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确认该毕业生在高新区(新市区)注册的企业单位工作后,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档案现存部门开具商调函,档案存放部门通过EMS/机要邮寄方式将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至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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