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业务指导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业务指导
服务功能:为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业务指导。
服务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办理机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流程:
①申请:应届高校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提交材料;
②接收:学校将初审后材料提交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③审核: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局就业促进科,由就业促进科上报至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
④拨付: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拨付至各区属大中专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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