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20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20号)
2025年2月12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反映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金尧悠客鲜生生活超市经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5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韭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44kg,抽样价格:11.9元/kg,2025年2月12日出具了检验报告,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检验标准:≤0.5,实测值:10.5。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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