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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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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15号)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15号)

2025年1月8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南路任佳餐厅经营的油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月23,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南路任佳餐厅经营的油条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数量:1kg,抽样价格20元/kg。20251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为302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月15日联系当事人通过微信方式电子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2024B-J-SP1816)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申请或复检申请。于2025年2月11日当事人回到乌鲁木齐该店开业后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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