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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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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11号)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11号)

2024年12月2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昊昌泰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昊美生活超市昊元分店经营的曹记黑瓜子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新疆昊昌泰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昊美生活超市昊元分店销售的曹记黑瓜子进行抽样,抽样数量:9袋,抽样价格:27.9元/袋。2024年12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2024B-J-SP1067),检验结果为: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482。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曹记黑瓜子,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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