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9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9号)
2024年12月26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粒粒香炒货店经营的小白杏干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4日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店内使用的小白杏干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2.7kg,抽样价格28元/kg。2024年12月24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二氧化硫,g/kg,标准值≤0.1g/kg,实测值:3.15g/kg。
二、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剩余7.5kg,依法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月20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