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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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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3号)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3号)

2024年12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新疆爱家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路分公司经营的酸奶月饼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信息,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9日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店内经营酸奶月饼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8袋,抽样价格22.8元/袋。2024年1214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标准值≤0.25g/100g实测值:0.36g/100g

二、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当天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酸奶月饼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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