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第4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第47号)
2024年6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韩小奎馍馍店经营的馒头(自制)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2024年5月24日,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经营环节对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韩小奎馍馍店经营的馒头(自制)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4个,抽样价格:0.5元/个。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454。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我局于2024年6月20日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时,发现当事人未经营,属于停业状态。我局通过新疆市场监管登记和许可审批系统查询,显示该经营主体 已于2024年5月24日注销。故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抽样单编号GZJ24650000275230650的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无法核查处置。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6月20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