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38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38号)
2024年6月28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安宁渠路新民早餐店销售油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1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通过现场抽样的方式对新市区安宁渠路新民早餐店销售油条进行抽检。抽样数量:1kg,抽样价格16元/kg。2024年6月2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标准指标≤100㎎/㎏,实测值:252㎎/㎏。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7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检查之日,该批油条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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