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2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27号)
2024年4月3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迎宾北一路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经营的生姜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0日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新市区迎宾北一路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4.5kg,抽样数量:3kg,单价:14.4元/kg。2024年4月3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镉(以Cd计),吡虫啉,毒死蜱等8项(mg/kg),检验标准:噻虫胺≤0.2,噻虫嗪≤0.3,实测值:噻虫胺0.40,噻虫嗪0.36。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