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25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25号)
2024年4月2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果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蜂蜜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蜂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为6罐,备样数量为2罐。2024年3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1000CFU/g,实测值:9.7×104CFU/g,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启动核查处置。当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蜂蜜,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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