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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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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特供酒”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

为了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特供酒”酒品消费安全风险,避免消费陷阱,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认清“特供酒”的本质与危害

  “特供酒”是指那些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名义制售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这些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其背后隐藏的是不法商贩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购买“特供酒”不仅可能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饮用不合格产品而危害身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应认清“特供酒”的本质,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殊待遇”。

  二、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如大型超市、专卖店等。这些渠道通常有严格的进货审核和质量控制机制,能够确保所售商品的品质和安全。同时,消费者还应注意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商品信息清晰、准确。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商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避免购买。

 三、增强安全消费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在发现可能存在“特供酒”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品时,不购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字样的酒品。消费者如有线索 或消费纠纷,请保留相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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