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4年6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6号)
2024年2月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百斗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盘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信息,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百斗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盘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990ml。2024年02月0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0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当天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0 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