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4年5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4年5号)
2024年1月31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查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清亮蔬菜店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清亮蔬菜店店内的销售生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6.01kg,样品价格13.3元/kg。2024年1月3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过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实测值:0.38mg/kg,检验标准:≤0.2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毕。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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