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0年1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0年1号)
2020年4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2020年3月29日,当事人乌鲁木齐安居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0年3月29日对当事生产的“毛毛虫面包”进行抽样检验。2020年4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大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0,实测值为:280;310;450;430;530。
二、调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自治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了核查处置。
现场检查企业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上述不合格毛毛虫面包系当事人3月29日生产,共生产了40袋(100g/袋)。当天,抽样20袋,另20袋发往其位于天山区乌鲁木齐大巴扎内的“安居尔蛋糕店”,已全部售出。因属于开袋即食、保质期为7天的食品,现已无法召回。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生产不合格的“毛毛虫面包”,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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