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0年第5号
关于公布2020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20年10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185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抽检合格样品180批次(见附件1)抽样检验抽检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2)。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是污染物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平人家土火锅店的复用茶杯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乌鲁木齐众合尕盼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复用餐盘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以及烤羊肉串铅(以Pb计),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沙味奇大盘土鸡店的复用餐盘中的大肠菌群(不得检出),以上检测出的结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市区鲤鱼山北路贤合庄市井火锅茶杯中的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检测出的结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合格餐饮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餐饮产品信息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合格餐饮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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