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0年8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0年8号)
2020年7月22日,我局接收到国家总局食品抽检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马丁拌面馆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孜然粉和加工的烤羊肉串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2020年6月22日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马丁拌面馆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孜然粉和加工的烤羊肉串进行抽样检。孜然粉抽样数量为0.6kg,抽样基数1kg,烤羊肉串抽样数量为0.6kg,抽样基数1kg。2020年7月22日该研究院出具了烤羊肉串检验报告,7月23日出具了孜然粉的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烤羊肉串的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mg/kg”,标准指标为≤0.5,实测值1.20,检验依据为GB 5009.12-2017(第一法),由此判定为不合格。孜然粉的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mg/kg”,标准指标为≤3.0,实测值142。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0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由于处于疫情期间,执法人员在经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给当事人送达了两份《检验报告》和两份《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通知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待疫情结束后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
当事人于2020年6月11日、20日从沙依巴克区克西路北园春市场老回民调料店购进共1公斤孜然粉用于烧烤使用,进价共计55元。6月20日从桂林路撒热麦牛羊超市店购进2公斤羊肉,进价72元/公斤,共计144元。至我局现场检查之日1公斤孜然全部用于烧烤调料全部使用;2公斤羊肉串成40串,每串5元对外进行售卖,货值200元,以上食品原料及食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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