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高新区第1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1年第1号
关于公布2021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21年7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33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抽检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2)。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是污染物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鼎丰小马哥餐厅的孜然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高新区第1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doc】已下载次
附件【2021年8月附件1.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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