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1年21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21号)
2021年9月1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查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新市区西环北路鲜司令便利店(郭宏伟)销售的芹菜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8日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芹菜进行了抽检检验。抽样基数12kg,抽检数量2.665kg。2021年9月13日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毒死蜱,mg/kg,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6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自治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芹菜,并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上述不合格芹菜系当事人2021年8月16日从九鼎农贸市场内的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伟哪蔬菜店购进,共购进12公斤。截至我局检查之日,该批次芹菜已销售完毕,因数量小,又是时令蔬菜,无法召回。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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