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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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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3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31号)

2021年9月1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2条,乌鲁木齐市裕云龙腾农畜产品销售部销售的两批次芹菜经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2021年8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别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际为一家小型农贸市场)内两家蔬菜摊位销售的芹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9月10日出具了芹菜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毒死蜱,标准指标≤0.05mg/kg,一批次实测值:0.14mg/kg,另一批次实测值:0.16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9月14日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抽检不合格的芹菜,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因上述批次芹菜为生鲜食品并且购进量较少,当日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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